不合法的python标识符
在Python中,标识符用于变量名、函数名、类名等。它们必须遵循某些命名规则才能被视为合法。
非法的Python标识符包括以下这些:1.**以数字开头**:标识符不能以数字(0-9)开头,如“1variable”是非法的。
2.**包含非法字符**:标识符不能包含空格、标点符号(下划线`_`除外)、特殊字符(如`@`、`#`、`$`、`%`等)和Python关键字(例如“if”、“for”、“class”等)。
例如,“my-variable”、“classname”、“@user”都是非法的。
3.**是Python保留字**:直接使用Python保留字作为标识符也是非法的,因为Python语言本身赋予了它们特定的含义。
例如,“if”、“else”、“for”、“class”、“def”等。
不能用作变量或函数名称。
4.**太长或不清楚**:虽然Python允许非常长的标识符,但太长的标识符会降低代码的可读性。
此外,不鼓励使用含糊或不明确的标识符,即使它们在技术上可能是合法的。
总而言之,非法Python标识符的示例包括“1start”(以数字开头)、“my-name”(包含非法字符)、“class”(Python保留字)和“this_is_a_very_long_and_unnecessarily_complicated_identifier_name”(合法但过度))。
又长又不清楚)。
python语言中不能作为变量名的有哪些
不能是Python关键字、Python内置函数、模块名等。1、不能是Python关键字:例如print、if、for等不能用作变量名。
2.不能是内置函数或Python模块名:例如open、list、print等不能用作变量名。